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

公司秘書服務

根據香港法例32章公司條例第154條
  • 每間公司均須有秘書一名,並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
  • 公司秘書如屬個人,須通常居於香港;如屬法人團體,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
公司秘書之主要職責為:
  1. 通知股東召開會議及撰寫會議記錄
  2. 簽署有公司印鑑之文件
  3. 股份的轉讓分發等事宜
  4. 保存公司之董事股東秘書及註冊地址等記錄
  5. 提交報表予公司註冊處,包括週年申報表,股份分配通知書及董事秘書資料等
本公司提供全面的服務以協助客戶滿足公司成立所在地的法定要求。我們的公司秘書服務包括:

由本公司出任秘書,每年收取費用 HK$1,300
聯絡電話 : (852) 2115 9251

電郵地址 : cs@easycorp.org
公司地址 : 香港灣仔,盧押道20號,其康大廈,9字樓,903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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